星期六, 4月 20, 2019

復活節由來與意義

復活節是每一個基督徒都熟知的,復活節是因著主耶穌被釘十字架三天之後復活升天而來的。信徒為了紀念主耶穌的復活而有了「復活節」這一節日,所以每年的復活節在3月22日至4月25日期間。今年的復活節是在4月21日。但是我們在過這個節日的時候是否知道主耶穌為什麼要死後三天復活嗎?而且還在這期間向多人顯現呢?
就如主耶穌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向婦女顯現,向彼得顯現,向雅各顯現,向門徒和多馬顯現,向以馬忤斯兩個門徒顯現……並且與門徒說話、吃魚,還讓多馬摸自己手上的釘痕,就如經文中記載:「他們正喜得不敢信,並且希奇,耶穌就說:『你們這裡有什麼吃的沒有?』他們便給他一片燒魚。(有古卷在此有:和一塊蜜房。)他接過來,在他們面前吃了。」(路24:41-43)。還有約翰福音20章19—20節記載說:「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每當看到這些經文的時候,我都在想,主耶穌釘完了十字架,工作就已經作完了,可是為什麼還要向人顯現呢?而且是在40天內不斷地以各種方式向門徒顯現,神顯現背後的心意又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