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3日,在韓國舉辦的「宗教自由與難民人權」會議上,曾代表立陶宛臨時總統出任人道主義援助歐盟工作組主席的Rosita Šorytė女士,在發言中指出:根據2004年《聯合國難民署準則》與1987年的《聯合國難民公約》的相關規定,全能神教會作為一個團體而受到宗教迫害,受迫害案例顯然就是酷刑,是比社會迫害更高一級的惡行,更應被授予難民身分。Rosita女士談道:大韓民國是受人尊重的民主國家,也簽署和批准了1951年《難民公約》和1967年《議定書》,應該根據這些國際文件履行他們的職責。如果遣返全能神教會的受迫害基督徒回中國大陸,那就是在犯罪!
視頻來自:東方之光
星期一, 2月 12, 2018
星期日, 2月 11, 2018
全能神教會書籍 恩典時代神救贖了人類,為什麼神還要作末世審判工作?
參考聖經:
「……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11:45)
「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12:14)
「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約12:47-48)
相關神話:
「耶穌當時作的工作是救贖整個人類,凡信他的,罪就得以赦免,你只要信他,他就救贖你,你只要信他就不屬罪了,你就從罪裡出來了,這就是得救了,因信稱義了。不過在信的人身上還有那些悖逆東西、抵擋東西,這還得慢慢脫掉。得救不代表人完全被耶穌得著了,乃是代表人不屬罪了,罪得赦免了,你只要信他就永遠不屬罪了。」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作工異象(二)》
「……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11:45)
「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12:14)
「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約12:47-48)
相關神話:
「耶穌當時作的工作是救贖整個人類,凡信他的,罪就得以赦免,你只要信他,他就救贖你,你只要信他就不屬罪了,你就從罪裡出來了,這就是得救了,因信稱義了。不過在信的人身上還有那些悖逆東西、抵擋東西,這還得慢慢脫掉。得救不代表人完全被耶穌得著了,乃是代表人不屬罪了,罪得赦免了,你只要信他就永遠不屬罪了。」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作工異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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